申請人資格: 1. 在台灣的自然人或依法設立的法人 2. 是該影音產品的著作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。 3. 確實有權利在中國大陸重製、出版、發行該影音產品。
本協會以服務台商及會員為宗旨只要符合前述申請人資格,則申請認證的影音產品不以在台灣完成為限,也不限是台灣的影音產品。 填寫完申請表並且蓋章後,以郵寄的方式寄送至TACP! 傳真電話:(02)2381-4390 郵寄地址:108 台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96號9樓
行政院新聞局公文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文
中國國家版權局公文
認證申請書
權利證明申請書(錄音)
權利證明申請書(錄像)
權利證明申請書(音像)
著作權登記申請書(劇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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